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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员工商业保险规定及医药费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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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女性生育保障(享有此保障的)

      已婚女员工在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法规条件下所支出的应由其本人承担的符合《基本医疗办法》规定的合理的孕期检查费用,按100%的比例报销,每一保障年度报销额度为8000元人民币。

(六)重大疾病保障(享有此保障的)

       首次缴费30天后或续保经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罹患本规定所指105种重大疾病,给付保险金5万元人民币,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项保险责任终止。

      首次缴费30天后或续保经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初次罹患本合同所指51轻症疾病,给付保险金1万元人民币,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项保险责任终止。

      非连续缴费人员在重新缴费时,视同首次缴费人员,保险等待期为30天。

      本保障具体条款及105种重大疾病51种轻症疾病的解释见后--相关释义★ 重大疾病保险

(七)住院补贴100元人民币/天(享有此保障的)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首次缴费30天后因疾病在指定医院住院诊疗,按实际住院天数乘以100元人民币计算给付一般住院津贴保险金,全年累计支付以180天为限。

      非连续缴费人员在重新缴费时,视同首次缴费人员,保险等待期为30天。

(八)人身意外险(享有此保障的)

      疾病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因疾病导致身故,给付约定的疾病身故保险金,同时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保险金额为5万元。

      意外伤害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且自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事故导致身故,给付约定的身故保险金,保险金额为10万元;同时对该被保险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在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前,如该被保险人已领取过意外残疾保险金,将从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中扣除已给付的意外残疾保险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