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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员工商业保险规定及医药费报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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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情况必须有至少一个月的病历记录加以证实。由于酗酒或滥用药 物所致的植物人状态不在保障范围内。 

48)亚历山大病 : 是一种遗传性中枢神经系统退行性病变,特点为脑白质营养不良。临 床表现为惊厥发作、智力下降、球麻痹、共济失调、痉挛性瘫痪。亚 历山大病必须被明确诊断,并且造成永久性神经系统功能损害。被保 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 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接受他人护理。未诊断的疑似病 例不在保障范围之内。 

49)非阿尔茨海默 病所致严重痴呆 : 指因阿尔茨海默病以外的脑的器质性疾病造成脑功能衰竭导致永久 不可逆性的严重痴呆,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 社交能力减退。被保险人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 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 监护。导致痴呆的疾病必须明确诊断,并且由完整的临床、实验室和 影像学检查结果证实。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本公司承担本项疾病责任不受本合同重大疾病释义中“17)严重阿尔 茨海默病”的限制。 

50)严重冠状动脉 粥样硬化性心脏病 : 指经冠状动脉造影检查明确诊断为主要血管严重狭窄性病变,须满足 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左冠状动脉主干和右冠状动脉中,一支血管管腔堵塞 75%以上,另一支血管管腔堵塞 60%以上; (2) 左前降支、左旋支和右冠状动脉中,至少一支血管官腔堵塞 75% 以上,其他两支血管官腔堵塞 60%以上。 左前降支的分支血管、左旋支的分支血管及右冠状动脉的分支血管的 狭窄不作为本保障的衡量指标。 51)多发性硬化 : 被保险人因脑及脊髓内的脱髓鞘病变而出现神经系统多灶性(多发 性)多时相(至少 6 个月以内有一次以上(不包含一次)的发作)的 病变,须由计算机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 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已经造成自主生活能力 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 上,持续至少 180 天。 

52)全身性(型) 重症肌无力 : 是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 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 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须经本公司认可 的神经科医师确诊。其诊断必须同时具有下列情况: (1) 经药物、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 力;(2) 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 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 肌无力危象; (3) 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 酶药物治疗的病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