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4)肌萎缩脊髓侧 索硬化后遗症 : 以肌肉无力及萎缩为特征,并有以下情况作为证明:脊髓前角细胞功 能失调、可见的肌肉颤动、痉挛、过度活跃之深层肌腱反射和外部足 底反射、影响皮质脊髓束、构音障碍及吞咽困难。必须由我们认可的 医院专科医生以适当的神经肌肉检查如肌电图(EMG)证实。本疾病 必须导致严重的生理功能损坏(由被保险人永久性无法独立完成最少 3 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作为证明)。
75)严重结核性脑 膜炎 : 由结核杆菌引起的脑膜和脊膜的非化脓性炎症性疾病。需满足以下全 部条件: (1) 出现颅内压明显增高,表现头痛、呕吐和视乳头水肿; (2) 出现部分性、全身性癫痫发作或癫痫持续状态; (3) 昏睡或意识模糊; (4) 视力减退、复视和面神经麻痹。
76)严重肠道疾病 并发症 : 严重肠道疾病或外伤导致小肠损害并发症,本疾病须满足以下所有条 件:(1) 至少切除了三分之二小肠; (2) 完全肠外营养支持三个月以上。
77)瑞氏综合征 : 瑞氏综合征是线粒体功能障碍性疾病。导致脂肪代谢障碍,引起短链 脂肪酸、血氨升高,造成脑水肿。主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反复呕 吐、惊厥及意识障碍等等。 肝脏活检是确诊的重要手段。瑞氏综合征需由三级医院的儿科专科医 生确诊,并符合下列所有条件: (1) 有脑水肿和颅内压升高的脑脊液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证据; (2) 血氨超过正常值的 3 倍; (3) 临床出现昏迷,病程至少达到疾病分期第 3 期。
78)严重骨髓异常 增生综合征 : 严重骨髓异常增生综合征是指符合世界卫生组织(WHO)2008 年分型 方案中的难治性贫血细胞减少伴原始细胞增多-1(RAEB-1)、难治性 贫血细胞减少伴原始细胞增多-2(RAEB-2)、MDS-未分类(MDS-U)、 MDS 伴单纯 5q-,且需满足下列所有条件: (1) 由我们认可的医院中设有专门血液病专科的公立三级甲等医院, 血液病专科的主治级别以上的医师确诊; (2) 骨髓穿刺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3) 被保险人已持续接受一个月以上的化疗或已接受骨髓移植治疗。
79)严重面部烧伤 : 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面部表面积的 80%或 80% 以上。
80)严重川崎病 : 是一种血管炎综合征,临床表现为急性发热,皮肤粘膜病损和淋巴结 肿大。本病须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同时须由血管造影或超声心动图 检查证实,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 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冠状动脉瘤于最初急性发病后持续至少 180 天;(2) 伴有冠状动脉瘤,且实际接受了对冠状动脉瘤进行的手术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