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艾滋病病毒指人类免疫缺陷病毒,英文缩写为 HIV。艾滋病指人类免 疫缺陷病毒引起的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英文缩写为 AIDS。 在人体血液或其他样本中检测到艾滋病病毒或其抗体呈阳性,没有出 现临床症状或体征的,为感染艾滋病病毒;如果同时出现了明显临床 症状或体征的,为患艾滋病。
遗传性疾病 : 指生殖细胞或受精卵的遗传物质(染色体和基因)发生突变或畸变所 引起的疾病,通常具有由亲代传至后代的垂直传递的特征。
先天性畸形、变形 或染色体异常 : 指被保险人出生时就具有的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先天性畸形、 变形和染色体异常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 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
现金价值 : 指保险单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 的,由本公司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保险事故 : 保险事故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重大疾病 : (以下 1-28 项为 2020 年 11 月 5 日正式启用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 病定义使用规范(2020 年修订版)》中列明的重度疾病,该规范由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
1)恶性肿瘤——重 度 : 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 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他部位,病灶经组 织病理学(见释义)检查(涵盖骨髓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 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WHO,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疾病和 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见释义))的 恶性肿瘤类别及 《国际疾病分类肿瘤学专辑》第三版(ICD-O-3(见 释义))的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3、6、9(恶性肿瘤)范畴的疾病。 下列疾病不属于“恶性肿瘤——重度”,不在保障范围内: (1)ICD-O-3 肿瘤形态学编码属于 0(良性肿瘤)、1(动态未定性肿 瘤)、2(原位癌(见释义)和非侵袭性癌)范畴的疾病,如: a.原位癌,癌前病变,非浸润性癌,非侵袭性癌,肿瘤细胞未侵犯基 底层,上皮内瘤变,细胞不典型性增生等; b.交界性肿瘤,交界恶性肿瘤,肿瘤低度恶性潜能,潜在低度恶性肿 瘤等; (2)TNM 分期(见释义)为 I 期或更轻分期的甲状腺癌(关于甲状腺癌 的 TNM 分期见后文释义); (3)TNM 分期为 T1N